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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东部城区生态水环境整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泰康路(临湖路~滨河路)建设工程及顺安河水环境建设工程——(水利部分)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11-15     浏览次数:2132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LMDZBCG-2021T072

二、项目名称:铜陵东部城区生态水环境整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泰康路(临湖路~滨河路)建设工程及顺安河水环境建设工程——(水利部分)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819号标准厂房2B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193200.00元(备注:静载(单桩竖向抗压)2000元/根;静载(复合地基)2000元/根;取芯法1000元/根;轻型动力触探100元/根)

五、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六、主要标的一览表

服务名称

铜陵东部城区生态水环境整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泰康路(临湖路~滨河路)建设工程及顺安河水环境建设工程——(水利部分)建设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范围

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现场检测完成 7 天后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审专家名单: 赵军、姚群、王春荣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铜陵铭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铜陵市财政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十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天善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义安区顺安镇临津苑四期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73 7508 7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铭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万泰汇富广场写字楼1604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189 5623 115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89 5623 1158